鍋爐在中小企業種應用十分廣泛,但是鍋爐再使用過程中也需要注意操作規范,和場地使用規范,防止意外發生,燃氣鍋爐廠家鵬昊鍋爐今天給大家解釋一下,鍋爐房要如何來設計建造。
鍋爐房宜為獨立的建筑物,當鍋爐房和其他建筑物相連或設置在其內部時,嚴禁設置在人員密集場所和重要部門(如公共浴室、教室、餐廳、影劇院的觀眾廳、會議室、候車室、檔案室、商店、銀行、候診室)的上一層、下一層、貼鄰位置以及主要通道、疏散口的兩旁,并應設置在首層或地下室一層靠建筑物外墻部位。
住宅建筑物內,不宜設置鍋爐房。鍋爐房出入口的設置必須符合下列規定:出入口不應少于2個, 但對獨立鍋爐房,當爐前走道總長度小于12m,且總建筑面積小于200平方米時,其出入口可設1個;非獨立鍋爐房,其人員出入口必須有1個直通室外。
鍋爐房為多層布置時,其各層的人員出入口不應少于2個。樓層上的人員出入口,應有直接通向地面的安全樓梯。
鍋爐房通向室外的門應向室外開啟,鍋爐房間內的工作間或生活間的門應向鍋爐間內開啟。依據《鍋爐房設計規范》GB50041進行設計時應注意其使用范圍:以水為介質的蒸汽鍋爐鍋爐房,其單臺鍋爐額定蒸發量為1~75t/h、額定出口蒸汽壓力為0.10~3.82MPa(表壓)。
鍋爐房的外墻、樓地面或屋頂,應有相應的防爆措施,并應有相當于鍋爐間占地面積10%的泄壓面積, 泄壓方向不得朝向人員聚集的場所、房間和人行通道, 泄壓處也不得與這些地方相鄰。
技術的提升發展,鍋爐設計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,再安全措施方面做的也越來越好,但是不管如何我們都不要存在僥幸心理,按照規范操作保證生產安全是必要的流程。